道华案例评析 | 因附属工程延误导致工程逾期而被反诉承担责任,道华律师以案释法,承包人免除延误责任并追回款项
2023-06-15
一、案情简介2015年,某投资公司将广东某旅游度假区一期、二期某湾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工程对外进行招投标,由某建设集团中标。某建设集团中标后,某建设集团与某投资公司前后就某滨海旅游度假区一、二期某湾住宅小区工程各签订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双方确认最终履行的合同分别是2015年1月签订的《某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总价6150万元),及2015年11月签订的《某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暂定总价605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