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华案例评析 | 胜诉判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涉案标的为1330万元的追偿权纠纷,道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据理力争,赢得官司
2023-06-19
1、案情简介 2015年3月24日,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签署了《人民币循环借款合同》,双方约定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向被告提供总额不超过12000000元的非承诺性循环贷款额度。 同日,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原告[抵押人]与中信银行国际(中国)有限公司[抵押权人]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将其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高尔夫大道观澜湖高尔夫大宅X丽维康区X整栋房产抵押给中信银行国际(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