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华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事务所唐云虹律师代理离婚纠纷案件诉讼,成功调解!助委托人争取抚养权、分得大额财产!
时间:2025-03-20 浏览量:
一、 案情回顾
2015年,钱女士与谢先生在湖北老家相识并自由恋爱,后双方决定一同前往深圳工作创业,并于2018年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婚后育有一女,但因生活的种种摩擦以及家庭关系不和谐最终导致二人离婚。双方对于离婚均没有异议,但是在房产分割方面产生较大分歧,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最终钱女士委托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唐云虹律师介入进行调解、立案起诉等。
二、争议焦点如下
(一)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男女双方争议问题进行梳理,判断是否具有调解可能。
夫妻双方最终走向离婚的结局所考虑的无非是财产、债务、抚养权,因此唐云虹律师在了解完钱女士与谢先生之间的故事以后,通过钱女士的描述初步对谢先生进行了人物性格画像,也感受到双方还是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最大的矛盾来源只是双方家人之间关系僵化恶劣。
(二)诉调同步,尽早帮助委托人达成诉求。
通过前期的谈案阶段了解到男方的性格后,唐律师在一周内根据钱女士提供的案件材料先行整理起草完毕起诉材料,在钱女士签署完起诉材料当天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纠纷立案申请,法院审核通过后当日,唐律师便致电谢先生进行沟通,在沟通过程中了解明确了谢先生的想法,也即本案的争议焦点:
1、婚后由父母部份出资、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如何分割?
2、婚生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金额?
3、夫妻购房时共同向外借款,一方主张已归还另一方主张未还如何处理?
(三)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快速梳理银行流水并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
双方的离婚纠纷中涉及房产的分割,而购房首付款的组成既有借贷、父母出资也有个人的出资,那么在分割房产前就需要明确房屋出资款的组成明细,并通过多渠道了解案涉房产的市场价格来计算房产分割的比例。

三、办案结果
经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1、钱小姐取得孩子抚养权,谢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2、同意分割售房款,由二人自行售卖并扣除未还贷款部份后各取得一半;
3、夫妻共同债务由谢先生个人承担。

四、 唐律说法
婚姻案件与其他类型案件不一样,它往往更具感性。能成为夫妻本就是一场不浅的缘分,因此离婚纠纷案件的调解率更高,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承担是离婚纠纷中绕不开的争议,只有在更全面的了解夫妻之间的矛盾点、以及进行相应的人物画像,才能更加准确的抓取双方需求,点对点进行调解或者在法庭上进行针对性的抗辩。

五、 相关法律法规索引
一、子女抚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3)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二、财产分割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第七十一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2)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更多推荐
-
道华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事务所唐云虹律师代理离婚纠纷案件诉讼,成功调解!助委托人争取抚养权、分得大额财产!2025-03-20
一、 案情回顾2015年,钱女士与谢先生在湖北老家相识并自由恋爱,后双方决定一同前往深圳工作创业,并于2018年领取了结婚证。双方婚后育有一女,但因生活的种种摩擦以及家庭关系不和谐最终导致二人离婚。双方对于离婚均没有异议,但是在房产分割方面产生较大分歧,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最终钱女士委托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唐云虹律师介入进行调解、立案起诉等。二、争议焦点如下(一)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男女双方争议问题进行
-
道华成功案例 | 道华律师事务所唐云虹律师代理继承纠纷,助委托人成功取得小产权房2025-03-19
一、案情回顾2020年被继承人因病去世,去世时的遗产有深圳小产权房3栋、湛江红本房2套以及数十万元的银行存款。五个继承人之间为争夺父母留下的遗产互相拉扯近三年,后大哥一纸诉状将其它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分割位于深圳的小产权房。三妹收到起诉材料后与我所联系,沟通后将案件委托给我所处理。二、争议焦点如下1、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遗产情况进行梳理,计算财产所对应的现金价值,制作分配方案。唐律师接受委托后,离案
-
道华成功案例 |赠与合同无效纠纷:丈夫出轨赠与第三者财产,唐云虹律师为原配诉讼维权,深圳福田法院:赠与无效,要返还。2025-03-13
导语:2008年,韦女士与张先生在中国香港某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育有二女。因双方感情渐渐淡化,2018年,韦女士携带两女儿回到深圳市龙岗区居住,张先生则依旧定居在香港,双方自此开始分居。2021年,韦女士为了结这段不幸的婚姻,找到了道华婚姻家事律师团,委托唐云虹律师全权代为处理,唐律师采用调解为主的,诉讼为辅的方式,在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同时,积极与张先生协商沟通离婚及孩子抚养权的相关事
-
道华成功案例 | 首席律师唐云虹代理原配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出轨丈夫赠与的财物,福田法院判决:赠与合同无效,应当返还!2025-03-13
一、案情回顾周先生与冯女士在1994年登记结婚,2020年周先生通过网络认识了曾女士,双方很快建立了关系。期间,在曾女士的诱导下,周先生瞒着冯女士通过微信、银行转账、赠送物品等方式向曾女士赠送财物。2023年,冯女士巧合之下发现了周先生和冯女士之间的关系,与其当面对质后才发现周先生先后给冯女士多次转账带有520等特殊金额的转账,并联系到冯女士要求还钱,然而冯女士随后立刻注销微信账号销声匿迹。随后,冯女士在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