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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华成功案例 | 茂名市重大疑难工程纠纷,开发商拖欠园林工程尾款超1000万,道华律师三个月追回全部工程欠款

时间:2024-03-07 浏览量:

导语:2020年11月16日委托人(承包人)承接高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和高州市某建筑总公司两个重点开发楼盘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超4000万元。由于项目未保留主要签证单据及施工凭证等关键证据,且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量确认,工程质量也存在瑕疵等重大争议,开发商和总包以此为由严重拖欠工程进度款超1400万元,委托人抵押个人财产贷款垫付巨额工程款,导致资金链断裂,并多次与总包和开发商沟通以低于成本价进行结算均无果,本案案情存在重大争议。承包人全权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追讨工程款,律师团队凭借十多年的疑难工程纠纷解决经验,经过综合研判,制定解决方案,快速财产保全超1400万现金,并采取实地搜证,起诉立案,工程鉴定等多项法律措施,最终迫使开发商及总包主动与委托人妥协谈判。道华律师全程主导,制定周详的谈判方案,最终超委托人预期完成工程回款目标。从谈判初期的500万到最终1000万,从道华工程律师仅仅用时三个月,促成工程款全数到账,全程高效圆满解决纠纷,获得委托人高度评价。本案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普法宣传典型案例!

一、案情回顾

委托人为国内园林绿化工程标杆企业,2020年11月,委托人分别与高州市某建筑总公司、高州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绿化景观工程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景观绿化工程、景观园建工程等,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近4000万,增项另外计算。委托人入场施工期间,产生大量增项,工程成本急剧增加。开发商和总包以委托人无施工签证、工程尚未全面完工、存在墙体开裂、管线漏水、植被死亡等质量问题、无进度款结算凭证等多种理由拒付进度款。开发商和总包为高州知名地产企业,因该工程涉及工人工资未结清、建筑材料及机器设备租赁等费用无法支付等问题,委托人为确保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工,避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以自用住宅等多项财产抵押贷款垫付工程款,高额利息及突发状况导致资金链彻底断裂,被迫在工程未全面完工的情况下单方解除施工合同。

1、委托人自行催款的艰辛之路

2023年的春节可谓是委托人人生中的至暗时刻。委托人实控人年逾七旬,长期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开发商合作,承接了开发商的众多工程项目,靠着多年来积累的高质量、高标准的施工口碑,在国内园林绿化工程圈内享有较高声誉。承接案涉工程时,即便开发商未按约定支付进度款,委托人不惜以自有房产等个人财产抵押贷款进行垫资,只为在工程期限内妥善完成施工义务。工程临近尾声时,适逢疫情期间,委托人在日常视察工地时不慎摔伤,又因新冠肺炎诱发诸多基础病,身体的病痛、巨额医疗费开支、大量工程款垫资、高额贷款利息、拖欠材料商的巨额债务,2023年的春节,委托人在医院病床上靠着亲友的少许借款艰难度过。为快速摆脱经济困境,在开发商尚有1400万余工程款未结清的情况下,委托人多次自行与开发商沟通,希望开发商看在工程已基本完工且双方尚有多年交情的情面上,以一次性支付500万元工程款为条件,办理结算手续。而开发商却在得知委托人困境后,借机压价,以200万元办理结算为条件,逼迫委托人妥协。

2、临危受命,道华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承办此案

委托人深知本案案情复杂,双方对工程进度款、工程量完成的百分比和工程质量问题均存在较大争议,认识到仅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案件纠纷,更无法达到追回工程款项的结果。在了解到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承办并成功解决过大量工程纠纷案件后,果断委托道华房产与工程律师团代为处理。

二、案情复杂,道华律师总结争议焦点如下

1、在委托人未保留签证单据、施工凭证等直接证据情形下,如何证明工程为委托人施工?施工项目具体包括哪些?工程量如何确认?

2、开发商未支付工程进度款,委托人能否在工程未完工情况下,解除已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向开发商主张工程款?

3、开发商不认可委托人单方制作结算文件,应当如何确认最终工程结算金额?

4、开发商对工程质量存在争议,应如何确认工程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是哪一方导致的质量问题?以及如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该如何承担?

三、道华律师制定有效诉讼解决方案,以诉促谈,迫使发包方重回谈判桌

1、财产保全

道华律师接受委托后,由邹俊岳律师、隋悦然律师带领团队成员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经过对案件的充分研究讨论,在快速拟定立案材料的同时,收集开发商和总包名下财产线索,同步向法院递交《财产查控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对开发商和总包名下财产及时采取进行查封、冻结等法律措施。财产保全措施是保障案件诉讼标的执行到位的关键环节,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进行,能有效防止开发商转移、隐匿、挥霍财产,防止开发商逃避执行,能够有效促使当事人进行调解、和解,缩短纠纷解决期限,避免执行难的困境。本案中,道华律师通过财产保全程序,协助委托人成功冻结开发商和总包名下财产共计1400余万元,充分保障了委托人合法权益,大大增加了案件后续调解中的谈判筹码,为本案工程款的顺利结清奠定基础。

2、固定证据

道华律师结合委托人现有证据材料、研究案件情况,发现委托人除施工合同、部分付款凭证、施工照片外,没有工程结算书及其他有力证据。在委托人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道华律师经过研讨,实地取证,通过向高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取工程小区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小区绿化验收竣工总平面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资料、向高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调取工程绿化验收竣工总平面图等证据,完善案件证据链,在调取并掌握前述案件重要证据资料后,道华律师协助并指导委托人制作工程结算书。确保委托人妥善完成合同约定结算流程,避免开发商以委托人未提交结算流程进行抗辩的法律风险。

3、申请鉴定

道华律师在已对本案证据材料全面取证的基础上,迅速开展第三步计划——申请鉴定。目前国内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中,约有70%的案件因开发商与承包人无法对工程结算金额达成一致而涉及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但大多数承包人对于哪些证据材料可以作为司法鉴定的有效鉴材并不了解,以至经常出现司法鉴定机构因申请人缺少关键鉴定材料、无证明施工工艺的关键证据等原因无法出具完善的鉴定意见。道华律师经过全面阅卷,充分调查取证,在为启动案涉工程司法鉴定程序做了充足准备的基础上,向法院递交《鉴定申请书》,申请对案涉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以确认案涉工程的工程量及总价款,为我方追索工程欠款提供充足事实依据。由于开发商存在对委托人部分已完工项目进行拆除损毁,为确保鉴定工作顺利进行,道华律师亲赴高州施工现场,收集大量施工照片及垫付材料款凭证,确保鉴定材料充足、完整,为本案证据链条的完整保驾护航。

四、道华律师超客户预期完成调解目标,追回被长期拖欠工程款超1000万

1、开发商主动要求谈判,打破委托人低价和解困境,建立锚定效应,为达成最终目标奠定协商基础。

道华律师在充分完成证据材料收集、并诉前足额保全的基础上,开发商意识到自身逐渐处于不利态势,被迫主动表达调解意愿,2023年6月,道华律师初次前往高州与开发商进行第一次谈判。首次谈判的难度,在于委托人委托道华律师团队前,曾多次自行与开发商协商结算金额,曾在实际成本约一千万元的基础上,自愿按照五百万元进行结算的解决方案。道华律师预判,在委托道华律师团队前,委托人自行主张的低价方案,将成为本次谈判的最大障碍。为打破困局,道华律师携带完整《工程结算报送材料》,根据案件诉讼周期长短,将工程款、违约金、一审诉讼费、上诉费、保全费、执行费、鉴定费等可能由开发商最终承担的成本制作《诉讼成本可视化表格》,并提出开发商和总包支付1200万元工程款的调解方案。开发商和总包再次以委托人未保留施工签证、工程尚未全面完工、存在多处质量问题等理由,坚持500万元调解,因双方调解方案差距较大,最后委托人未与开发商和总包对工程款总价达成一致。但道华律师本次谈判中报送的调解金额,为委托人打破了低价调解的困境,让开发商和总包意识到以不合理的低价达成结算已失去谈判可能性,为后续达成最终调解方案奠定坚实基础。

2、再赴高州,千万调解款项确认,为委托人免除全部保修义务,规避被追索代付款的法律风险,超委托人预期完成调解目标。

2023年7月,本案开庭前一周,开发商和总包经团队内部研讨,深知在委托人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低价支付工程款已无可能,再次向委托人提出调解请求。道华律师在收到对方调解请求后,邹俊岳律师与隋悦然律师等道华律师团队成员日夜兼程再次亲赴高州,与开发商和总包工作人员及律师团队进行第二轮谈判磋商。第二次谈判过程中,邹俊岳律师引导各方充分表达自身立场,快速找出各方无法达成调解方案的具体卡点,就案件关键争议焦点与开发商和总包领导及律师团队逐一分析,从本案复杂法律关系的梳理,到目前司法实务中的主流裁判观点;从坚持诉讼方式解决下开发商和总包可能面临承担超百万鉴定成本及超千万违约责任,到通过调解方式如何有效降低各方损失、维护各方多年来的合作关系、促成各方共赢的局面,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全面分析利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得到各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最终,在道华律师团队的努力下,委托人与开发商和总包初步达成框架式调解方案:1、开发商和总包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工程款800万,其中350万元开票税点由开发商和总包自行承担;2、开发商和总包免予追究代委托人支付的材料款、工人工资近200万,并不得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以存在其他代付款为由向委托人追究代付款责任;3、开发商和总包免除委托人对案涉工程的保修责任;4、开发商和总包免于追究委托人除长廊项目外剩余未完工部分的施工责任。

3、争分夺秒,12小时将调解方案全面写入法院民事调解书,争议工程款急速到账,案件完美收官!

道华律师在促成各方达成框架式调解方案后,隋悦然律师携团队成员连夜起草调解协议,12小时内细化7稿调解方案,结合各方当事人的基本诉求,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全面规避调解协议签订后委托人被追究其他责任的法律风险,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利。2023年7月18日,调解协议内容全面落实写入民事调解书,以最快速度拿到法院生效法律文件,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由高州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一、截至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发商和总包确认两个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工程一共尚欠委托人工程款800万元整。

二、由开发商和总包代付的工人工资、工程材料费等工程款项合计1890682元,全部由开发商和总包承担,开发商和总包不得就该款项再向委托人主张任何权利。

三、开发商和总包确认,免除委托人就园林景观工程建设的全部保修义务,后续的保修及养护等维保事宜均由开发商和总包自行承担等。

2023年7月19日委托人收到第一笔工程款350万、2023年7月24日委托人收到第二笔工程款450万,开发商和总包代委托人支付的近200万代付款由开发商和总包自行承担。至此,委托人千万元工程款诉求完美落地,案件圆满收官!

五、本案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普法宣传典型案例

本案的顺利调解,避免了委托人垫付近百万元鉴定费的诉讼成本,减少了委托人因诉讼周期过长造成的额外损失,资金的快速回笼为委托人解决了资金链断裂的难题,充分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成了各方当事人共赢的局面,且有效避免了司法资源的浪费。2023年7月27日,本案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经典案例,在法院公众号发布文案进行普法宣传!

六、道华律师案件评析

道华律师在房产与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着多年争端解决经验,在接受本案委托后,结合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评析,同时启动谈判与诉讼两个方案,双管齐下,以诉促调,充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方案。

邹俊岳律师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如何将老一辈工程人的江湖规矩与新时代的法律观念相调和,是促成本案调解方案的关键问题,对于律师团队而言,诉讼方案是常规选项,但如何通过诉讼推动调解,需要律师团队具有极强专业水平和充分解决纠纷的智慧。

一、财产保全程序在诉讼案件的办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能够充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案件后续执行回款提供保障,大大增加案件调解中的谈判筹码,为案件款项的顺利结清奠定基础。

二、未完成竣工验收和工程量确认是建设工程案件的通病,所以实地取证、调查取证尤为关键。可以通过向城市建设档案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取工程小区竣工验收总平面图、小区绿化验收竣工总平面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资料、向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申请调取工程绿化验收竣工总平面图等证据,完善案件证据链。

三、在准备诉讼的同时,多与被告方进行沟通,了解被告存在调解意愿的情况下,以完善、专业的诉讼方案为基础,为双方当事人全面分析利弊,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为方式,促使双方达成一致。不仅能为委托人追回工程款项,还能减少诉讼费、缩短维权周期,确保资金快速回笼,从根源上避免案件可能产生的后续纠纷,充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七、相关法律法规索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约定,开发商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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